公告日期:2017-12-15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7-12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账户开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67号《关于核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213,4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99.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55.2708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44.729051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4】297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中的现金部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因停止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为规范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024900073910603),该账户仅用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存放和使用,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 1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登载的《关于停止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说明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7年
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8110801013301298264),该账户仅用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存放和使用,在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原账户”)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资金划转完成后撤销原账户。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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