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3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8-007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航天发展,证券代码:000547)已于2017年10月3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于11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公司本次筹划收购资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于11月18日、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鉴于交易各方对具体交易方案尚在沟通之中,且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于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1日、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事项较多,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为保障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并避免股价波动,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在累计停牌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2018年1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并于2018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现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1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为保障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并避免股价波动,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规定,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30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0天,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的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安科技”)、江苏博智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智软件”)和南京壹进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进制”),上述标的公司均属于信息安全行业。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系锐安科技的控股股东,财政部系锐安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傅涛、傅德胜系博智软件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张有成、石燕系壹进制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锐安科技46%股权、博智软件100%股权和壹进制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本次拟收购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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