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5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新金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俞乐平 尹大强 李政辉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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