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依法运作、生产经营、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监督为工作重点,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和内容,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依法、有效地行使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2023 年度主要工作如下:
一、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议案。
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议案。
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的议案。
5.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的议案。
6.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 8 次,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内容进行监督。
全体监事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全体监事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3 次,对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和内容,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以及对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核查,发挥监督职能,形成意见如下:
1.2023 年,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负责。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效果良好。监事会认为公司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征,建立了涵盖风险管控、审计监督、安全生
产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与沟通、舞弊防范、信息系统等方面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总体效果良好,没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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