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中原环保资讯
2023-12-29 18:48:31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30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3-8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中原环保拟摘牌收购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沐通途”)所持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晟融”)25%股权,摘牌成功后,河南晟融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68)。

二、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2日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产权”)公开披露,中原环保按要求向中原产权递交了相关资料申请受让标的股权,并缴纳了500万元交易保证金。根据中原产权通知,经审核,中原环保符合公告要求的受让条件,近日,公司与华沐通途就河南
晟融25%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总价款3,000万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即:人民币(小写)3000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中原产权的要求交纳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汇入中原产权指定的结算账户。产权变更手续完成后,由中原产权负责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3、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中原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4、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
股权变更登记日的损益不再另行计算,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5、因本协议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为签署本协议所进行的谈判、协商及聘请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及相关事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产生的中原产权交易服务费。

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5%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晟融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发挥投融资优势,提升管理决策效率和运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深耕新能源板块领域,促进公司全产业链发展,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将按照中原产权的交易安排继续推进后续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