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公司前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的良好合作情况,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收益及拓宽金融服务机构,公司拟与广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由广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
他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 2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逢才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由于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同时,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2 楼
4、法定代表人:贺少兵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9,922 万元
6、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7 日
7、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6H244010001
8、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000345448548L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广晟财务公司系广晟控股集团旗下非银金融机构,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取
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正式开业。2023 年 11 月 16 日,取得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
局核发的最新金融许可证。广晟财务公司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1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12.31(已经审计) 2023.12.31(未经审计)
总资产 107.92 93.79
总负债 93.54 78.95
净资产 14.39 14.85
项目 2022 年度(已经审计) 2023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6 2.17
利润总额 0.77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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