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 186,783,58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86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094,551,796.3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136,307.56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8,415,488.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50003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
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基本情况及调整后情况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的调整,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号 金 金
1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 36,464.27 36,464.27 35,850.64
目
2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33,354.88 25,252.91 25,252.91
3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9,179.52 9,179.52 9,179.52
4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24,008.80 24,008.80 24,008.80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49.68 14,549.68 14,549.68
合 计 117,557.15 109,455.18 108,841.55
三、本次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中,“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拟通过海南公司组织实
施,为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向海南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 25,252.91 万元,借款期限
为 3 年。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海南公司提供借款,海南公司
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除经董事会
审议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14BW12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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