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细则正式落地# 全信股
股海888888
2019-01-12 16: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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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细则正式落地#
全信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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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2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筹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6,000.00万元
人民币、不超过(含)12,0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
超过15.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回
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的风险;可能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
险;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
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用途
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授出部分应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6,0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含)12,0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00万股至8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至2.5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6,0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含)12,0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筹资方式。
5、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及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150%的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12,000.00万元人民币,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遇上述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回购期限相应顺延。
7、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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