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关于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粤电力A资讯
2018-08-30 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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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31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8-4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2号)(以下简称“移交工作实施意见”)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资函〔2017〕953号)(以下简称“分离移交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控股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进行分离移交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概况



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太沙路77号,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104,6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6,357平方米。其中家属住宅楼37栋为房改房已出售给职工,并办理独立房产证。另有权属电厂物业单身公寓6栋作为职工公寓,均未办理房产证,另招待所、职工体育馆、幼儿园、子弟学校、医务所、变电站、露天球场等建筑物也未办理房产证,由电厂使用。

1、物业管理移交



物业管理移交只移交物业管理职能,不存在移交资产。物业采取业主自治现状移交,不进行维修改造。经联系地方政府和房屋管理部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向社会招聘合格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新物业公司接管后,物业公司直接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沙角A电厂的公共物业(单身公寓、招待所、职工体育馆、幼儿园、子弟学校、医务所、变电站、露天球场等)以大业主的身份缴纳物业管理费,购买物业管理服务。





2、供电移交



向南方电网东莞供电局无偿移交由沙角A电厂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低压客户计量装置电源侧的相关供配电设施,不移交公共用电的配电设施及供配电房的房屋产权。相关移交资产的净值为3.71万元。



3、供水移交



采用“先移交,后整改”的方式,由东莞虎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接收。供水设施(含地下管网、水表及相关图纸)因严重超期使用,供水管网深埋地下,老化严重,失去维修价值,须重新设计、开挖、铺设新的供水管网,施工改造费用为573.49万元(沙角A电厂实际支付20%,约114.7万元),由东莞虎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因采用全新供水管网整改方案,新旧管网可以实现短时间转换工作。转换后地下的旧供水管网直接废弃,不清理,故供水移交不存在资产移交。



二、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移交概况



由于红海湾公司属下汕尾电厂的建设,原通往施工寮岛的交通砂堤因进港航道工程建设需要开挖而被切断。为了解决岛上居民的交通需要,由红海湾公司投资在白沙湖还建了一条连岛公路,该连岛公路为施工寮岛通往外部的唯一陆上交通道路,面向社会开放,对沿线居民出行起到十分重要作用。公路主体工程

3719.32m,南端与汕遮公路的连接段698.30m,配套建设有路灯设施(包括:路灯151套、户外电缆4.936KM、50KVA户外型油浸变压器1台、50KVA美式组合变压器1台的采购及施工安装),相关移交资产净值为4,068.77万元,由红海湾公司无偿移交给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分离移交资产情况及费用



1、沙角A电厂只移交沙角A电厂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低压客户计量装置电源侧的相关供配电设施,不移交公共用电的配电设施及供配电房的房屋产权,相关移交资产的净值为3.71万元。



2、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主体工程3719.32m,南端与汕遮公路的连接段698.30m,配套建设有路灯设施(包括:路灯151套、户外电缆4.936KM、50KVA户外型油浸变压器1台、50KVA美式组合变压器1台的采购及施工安装),相关移交资产的净值为4,068.77万元。



3、本次资产分离移交费用共计573.49万元,均为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供水

职能移交涉及的施工改造费用(沙角A电厂实际承担20%),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移交无移交费用。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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