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3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8-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18年1月12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
5 名)。黄镇海董事长、姚纪恒副董事长、饶苏波董事、文联合董事、温淑斐董
事、陈泽董事、周喜安董事、陈昌来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尹中余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王进董事委托温淑斐董事、张雪球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黄镇海先生,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补充营运资金、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融资手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40亿元及中期票据50亿元,申请注册及发行具体工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有效保护发电设备财产价值,降低风险成本,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称“自保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由自保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协议期限内费用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
方董事黄镇海、姚纪恒、饶苏波、王进、文联合、温淑斐、陈泽、周喜安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拟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修改条款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第一条为维护广东电力发展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程。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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