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红伤本,多么痛的领悟。20180402
准备不玩了怕退市
2018-04-02 09:55:24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应该规定股价低于净资产不许分红,否则当捣空公司处理。他们股也在钱也有了,我们股在钱不见了。。。。关于(迷惑人的)分红::比如,持有某股1000股,股价20元/每股,总市值共20000元……而,如果分红派息是每10股派10元,那么在分红及除权的当天,股价(除权后)的开盘价为19元,在帐户里得到的分红(在扣除20%的税收后)为800元,于是、最后得到的帐户上的实际总额为:1000×19元+800元 = 19800元,这比起分红前的总市值20000元、反而减少了200元!!……这就充分说明:持股人自己在分自已的钱、而且在分红获息后、反而亏掉了 200 元钱!。。。。。。您们别说我烦:一来我自己提醒自己,以后不能全仓。让自己以后别看到分红,眼就红,全仓等分红,说不定是个坑。二来提醒一下您们,您们可以不听,但不要批我,谢谢大家。。。。。。。。。。。。。。。。。。。。。。 到本就卖。1. 每股收益才0.0741,为什么一分就分0.1.你们想干嘛,要是真有本事,股涨再分红,。就没人管吗?一个个的说的好听。分钱有个屁用,股价跌到这么低。我们是亏的想**。2,诺安就是个笑话,好多地方都是明亏,它们难道就是来亏的吗?3,从2017年3月,你们一直跌到现在,又是建楼,又是拿专利费,又是不还钱,给富士康涂黑啊。4,你看你们说的三个世界第一,都没实现。人在做,天在看,自己想想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