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万泽股份资讯
2019-01-16 19: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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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股票代码:00053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对方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黄木岗金源山大厦四层西侧



深圳市万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黄木岗金源山大厦二层01室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九年一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万泽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五、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次重组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万泽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修订说明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或“公司”)已于2019年1月3日披露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2019年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重组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与完善。现结合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就报告书的修订情况进行如下说明(对《重组报告书》的修订部分,公司以楷体加粗字体标注):



1、上市公司已在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重大风险提示”之“五、拟置入公司的房产权属瑕疵相关的风险”、“第五节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资产、负债和担保情况”、“第十二节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之“二、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关于拟置入公司房产瑕疵问题的承诺(补充)》的内容。



2、上市公司已在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第十二节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之“二、风险因素”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推进无协同效应的双主业经营所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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