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华金资本资讯
2024-01-12 19: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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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具体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经办。
监事长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长可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涉及公司员工权益的议案,职工监事在注意相关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可就议题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长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长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


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监事会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议题及必要参考材料;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监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前述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监事会,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签字确认后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回传。监事会办公室按照以视频显示在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监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等有效表决票,或者监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第十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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