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学大教育资讯
2024-04-27 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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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通过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合理保证公司达到或实现各项经营管理目标。

2、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抑制舞弊现象的发生,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和经营活动的安全。

3、建立良性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合理保证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经营业务、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变化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Xueda Education Group)、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中桐房产租赁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
管理、销售业务、资金管理、合同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暂无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1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治理制度,明确了三会的工作程序、决策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和所处行业的产业状况,建立与管理职能及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衡,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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