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专业意见。现就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震,197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河北地质大学会计学
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本人曾任河北经贸管理干部学院团委副书记、石家庄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特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合作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特聘客座教授、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税收筹划研究中心主任。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现兼任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在任期内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以通讯方式 本年度股东 出席次数
董事 董事会会议次 席 席 (次 参加并表决 大会召开次 (次)
数(次) (次) (次) ) (次) 数(次)
王震 8 1 0 0 7 2 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其中,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7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审慎决策献计献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审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本人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于会前认
真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该项议案以及《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