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专业意见。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农,1962 年 2 月出生,198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拥有北京
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原任中华职业教育社党组成员、副总干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特聘教授。本人长期关注职业教育、民办职业教育生存与发展问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在任期内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董事 本年度应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式 本年度股 出席
参加董事 席 席 缺席 参加并表决 东大会召 次数
会会议次 (次) (次) (次) (次) 开次数 (次
数(次) (次) )
杨农 8 1 0 0 7 2 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年度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就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审慎决策献计献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审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于会前认
真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该项议案以及《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于会前认
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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