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吴振强
本人作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4 月 3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振强,公司独立董事,男,196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华南理工
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兼任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曾任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生物与化学工艺学系研究助理,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广州数园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助教、讲师、副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在任期间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一)董事会会议
2023 年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次)
10 10 0 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股东大会
2023 年,本人出席了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7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12 月 28 日召
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公司《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三、2023 年内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的意见情况
时间 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3-06-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发表的意见。 同意
06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
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2023-06- 第十届董事会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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