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董事吴定刚先生、史强先生、雍凤山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应收款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可能发生坏账风险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18年1-9月份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为7,883,688.34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
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
公司在对截至2018年9月30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
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同意对母公司及子公司存货
计提跌价准备合计金额20,603,220.18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
截至2018年9月30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
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该部分非流动资产(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54,382,411.30元,账面价值16,662,288.99元,扣除取得的处置收入
20,138,976.50元,确认净收益3,476,687.51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批准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退养规定》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现
有内部退养员工从本期至正式退休期间新增生活补助费共计增加919,181.08
元,同意公司将该项费用作为退养员工福利,列入福利费开支,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的发
展,保证其后期正常运营动力,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缺口问题。在对中科美
菱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对中科美
菱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用于其
日常生产经营。本次担保额度批准后,公司2018年度对中科美菱提供的担保额
度累计为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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