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公司总裁辞职暨授权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长虹美菱资讯
2024-11-22 17:23:15
  • 4
  • 1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6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暨授权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裁辞职情况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裁钟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钟明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总裁职务,但其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钟明先生的辞职请求,钟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明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236,175 股,其所持公司
股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进行管理。

钟明先生在担任本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本公司董事会对钟明先生在任职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二、授权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情况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
核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副总裁汤有道先生代行总裁职责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汤有道先生代行公司总裁职责,代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的总裁之日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尽快完成公司新任总裁的聘任工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钟明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