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资讯
2018-06-19 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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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9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9 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6 日正式生效,2015 年 7 月 30 日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银新兴价值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基金类别、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
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
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
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
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5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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