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银国际证券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凤凰航运资讯
2018-04-26 11: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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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6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8-022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银国际证券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20日向天津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



4月25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来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天津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于4月24日签发的(2018)津02民初421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



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传票的基本内容



要求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于 2018年5月28日上午 9 时,到天津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就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应诉。



二、《民事起诉状》的基本诉讼请求内容为:



原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20日



利息人民币1,473,643.84元,违约金1,638,000元;



2、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自2018年4月21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延期



利息和违约金;



3、依法判令原告未受完全清偿时,处置质押股票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被告所欠原告的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质押权的费用;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案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9日,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25,000,000股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质押开始日):2016年7月19日;购回交易日(质



押到期日):2017年7月19日。具体情况请见《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0)。



2017年7月19日到期后,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办理了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业务,购回交易日延期至 2018



年7月19日。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7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延



期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状:截止2018年2月1日,被告的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履约保证比例已低于最低履约比例,原告按照《业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于2018年2月1日发函要求被告于2018年2月2日13:00前准备好资金提前购回上述融资或采取履约风险管理措施。但被告并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并且,被告至今已经逾期一个季度的利息未曾支付。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效益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但因控股股东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如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2、民事起诉状



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津02民初421号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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