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凤凰航运资讯
2024-04-25 2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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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经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管的积极性,确保经营目标实现,根据《凤凰航运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公司高管人员。

二、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净利润率,分别与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挂钩。
三、考核办法

1、基本薪酬:营业收入 10.5 亿元为基本工资保底考核指标。年度实际营
业收入每低 10%,扣减高管人员年度基本薪酬 1/12;年度实际营业收入高于保底考核指标,全额发放基本薪酬。

2、绩效薪酬:净利润率 2%为绩效工资保底考核指标。年度实际净利润率低
于 2%(含),高管人员绩效薪酬不予发放。年度实际净利润率高于 2%按超率累进方式提取,提取标准:年度实际净利润率 2%-3%(含),超出 2%部分按 20%提取;年度实际净利润率 3%-4%(含),超出 3%部分按 25%提取;年度实际净利润率超过 4%,超出部分按 30%提取。

四、考核计算及实施

1、考核计算以第三方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相关数据为依据,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具体测算。

2、本办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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