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晨薇生态园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市场价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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