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发: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宋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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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9: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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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宗宇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宋宗宇,2023 年 6 月 19 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本人专业为民商法学,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二级教授,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重庆大学建筑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重庆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会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多地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咨询专家,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天津、武汉、石家庄、海南、南昌、广州、合肥、贵阳、西安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个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及 2 次股东大会,我
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应 参 加 现场方式出 现 场 结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缺 席 次 出 席 股 备注
事姓名 董 事 会 席次数 合 通 讯 式 出 席 席次数 数 东 大 会


次数 方 式 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宋宗宇 12 3 4 5 1 0 2

备注: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中其中一次为第九届董事会提请召开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

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我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1、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时刻关注国家方针政策、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着眼公司大局,积极参与思考和谋划事关公司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筹划,发挥了战略性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2、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我提前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以确保季度报告已按披露要求撰写得真实、准确、完整,随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

(三)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公司重大事
项,会上我们推举了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根据公司提供的详细议案材料审议了《关于公司与颐天康养公司合作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以及结果等情况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我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3 第三季度报告初稿,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1、根据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2023 年在任期间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在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23 年阶段性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定期报告相关资料,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2023 年在任期间,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配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维护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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