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林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袁林,担任渝开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期满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离任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袁林,1964 年 11 月出生,法学博士;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特殊人群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个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在任期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以及 3 次
股东大会,我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应 参 加 现场方式出 现场结合 通 讯 方 委托出席 缺 席 出 席 股 备注
事姓名 董 事 会 席次数 通讯方式 式 出 席 次数 次数 东 大 会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袁林 8 1 2 5 0 0 3
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1、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遵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我们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公司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数额,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 年 11 月已废止),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换届程序提出建议,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以及结果等情况
为确保 2022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度与质量,按照证监会相关要求,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我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出具了关于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在 2022 年年报编制期间,我列席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沟通会,了解并参与讨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年报董事会审议时,本人出具了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1、根据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2023 年在任期间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第一季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22 年全年以及 2023 年阶段性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和掌握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定期报告相关资料,并与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2023 年在任期间,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配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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