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2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
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8,20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0.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57,819,970.3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37,519,60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0,300,366.77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 40033019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6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0,300,366.77 元。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情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元)
1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295,627,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16,853,166.77
3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143,289,400.00
4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 53,117,300.00
5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411,413,300.00
合计 1,420,300,366.77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截至 2020 年 3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757,830,330.11 元。基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预算,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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