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3,000.00 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
1、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2,960,000,000 元;
2、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920,000,000 元;
3、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2,290,000,000元;
4、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681,000,000 元;
5、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753,000,000元;
6、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512,000,000 元;
7、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798,000,000 元;
8、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380,000,000 元;
9、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55,000,000 元;
10、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270,000,000 元。
本次公司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961,90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附属公司担保总额为 198,80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附属公司担保总额为 763,100.00 万元。上述担保总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116,675.24 万元)的比例约为 86.14%,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未有除对全资或控股附属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一、授信融资及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下列
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壹拾亿叁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币种 申请授信额度(元) 备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4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1,0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250,000,000 或等值外币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7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280,000,000 或等值外币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1,0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2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3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1,000,000,000 或等值外币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100,000,000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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