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
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2月7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8年2月6日下午
3:00至2018年2月7日下午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8年2月7日交易时间,
即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日(星期四);
(2)H股股东暂停过户日:2018年1月8日(星期一)至2018年2月7日(星
期三)(包括首尾两天)。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于暂停过户日前一日下午收市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三楼会
议室。
9、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 4
其中: A股股东人数 3
H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167,801
其中: 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0,579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1,387,222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145%
其中: 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 0.1411%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 5.6734%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人数 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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