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8-12-1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一次董事会于1998年12月18日下午在丽珠集团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丽珠集团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易振球先生为丽珠集团董事长,徐孝先先生为丽珠集团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丽珠集团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董事会下设执行董事委员会(简称执董会)。会议选举易振球、徐孝先、董绍志、吴艳鹏为公司执董会执行董事,董事长易振球出任执董会主席。
会议任命公司副董事长徐孝先为公司的常务副董事长,受董事长委托。常务副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代董事长负责主持执董会工作。
三、审议通过《丽珠集团关于常务副董事长兼任行政总裁的议案》
会议决定由常务副董事长徐孝先兼任公司行政总裁,代表董事会负责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审议通过《丽珠集团关于聘任总经理班子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董绍志为公司总经理,郑梁元、陈彤、吴艳鹏、丁公才为公司副总经理,吴艳鹏为公司总会计师。
五、审议通过《丽珠集团1999年整体工作思路的报告》等其他事宜。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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