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5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ST烯碳 公告编号:2017-05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17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公司截止目前为连云港市丽港稀土有限公司代偿了7,987.88万元债务,公司现已启动反担保程序,追偿对丽港稀土的债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子公司贷款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基)和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基研究院),控股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基能源)三家子公司2017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融资提供一定的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为江苏银基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为江苏银基研究院提供的担保额度2,000万元,为江苏银基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公司于2017年7月23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届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此期间签署上述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公司对被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万元) 法定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保人的持股
代表人 (万元)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江苏银基烯碳 4,000 王利群 连云港 5,000碳新材料技术研发、转 100% 6040.75 3214.18 0 -343.45
科技有限公司 让,项目投资及销售。
江苏银基碳新 2,000 翁建军 连云港 1,000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 100% 5275.80 -18.65 0 -153.80
材料研究院有 咨询及技术转让
限公司
江苏银基烯碳 10,000 孟江波 常州 10,000 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 90% 2074.94 -91.66 0 -91.66
能源科技有限 售;石墨烯电池的研发等
公司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方: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和方式:担保总额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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