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5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7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交易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下午
15:00至2017年3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3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华塑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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