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 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
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着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红,男,198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教授。曾挂职担任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武汉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副主任;
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担任华塑控股独立董事;兼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未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应 投票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 名 出席董事会次 (反对次
(次) (次) (次)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数 数)
张 红 10 10 0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2/3。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合规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
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保障了董事会、管理层
的正常运转。
2、合规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制定的《全面风险管
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推动了公司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了公司依法依规稳健经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修订了《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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