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6
股票代码:000507 股票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4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6号)文核准,确定可配售
股份总额为186,298,607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
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公司可向原股东配售186,298,607股新股。根据公司配股发行公告,配股的股权登记 日为2013年2月27日,配股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以发行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7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620,995,356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186,298,607股,实际配售168,545,563股,按配股价格3.01 元/股计算,募集资金总 额507,153,599.07元(已扣除配股登记手续费),扣除发行费用12,027,846.47元(其 中2,186,000.00 元发行费用为资金进账后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125,752.60元。
上述募集资金497,311,752.60元已于2013年3月8日全部进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3年3月1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41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0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流入
497,651,570.3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339,817.71元),募集资
金专户累计支出497,651,570.31元,其中:支付配股发行所需支付的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186,000.00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收购云浮新港
项目款项473,472,013.00元、支付配股项目珠海富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5
年7月29日更名为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款21,850,000.00元、支付转
账手续费20.00元、账户剩余143,537.31元(利息)已转入公司其他银行帐户使用。
(二) 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使用情况报告第1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2年7月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年7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4000094018170048325);2013年3月15日,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拱北支
行、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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