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3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 √
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 √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会议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上述第5、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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