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珠海港资讯
2023-12-25 2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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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6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9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①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
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 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总裁冯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278,240,61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25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275,769,41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9836%;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71,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6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065,7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71%;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9%;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0%。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00 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065,7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71%;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9%;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0%。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3.00 关于拟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065,7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71%;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9%;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0%。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4.00 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065,7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71%;反对 17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9%;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0%。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黎德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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