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8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12月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董事局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4、《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所有,本公司董事局将收回其所得收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局将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外。 的除外。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
交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交易交易(包括本章程第四十四条所列除 (包括本章程第四十四条所列除提供担提供担保外的交易事项,以及购买原 保外的交易事项,以及购买原材料、燃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 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 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存贷款售,存贷款业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业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及其他通过约及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 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务转移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 关联交易涉及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
关联交易涉及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 同一关联人进行的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或与不同关联人 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应累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 计计算并适用前款规定。
易应累计计算并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发生的属于下列情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发生的属于下列情形
形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提 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提交股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最近十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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