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珠海港资讯
2023-11-03 18: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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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03



债券代码:149952.SZ 债券简称:22 珠港 Y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公布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同意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的永续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永续中期票据、可续期公司债和永续私募债等)。



2021 年 8 月 4 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

决通过发行人《关于拟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券的议案》。



本次债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2]827 号)同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6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开始,实际发行规模为 6 亿,票面利

率为 3.80%。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3 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5、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由发行人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9、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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