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3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对绿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有关事项的回复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事务所”)收悉贵部下发的《关于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5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就该关注函中贵部要求我们书面说明的事项回复如下:
1.因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你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你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你公司改聘年审机构时点距离你公司预约的年报披露日(2022 年 4 月
13 日)不足两个月,请结合中兴华所过往审计业务开展情况、本次审计工作计划、专业人员配备等因素,说明中兴华所是否充分了解你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及退市风险等情况,业务承接的风险评估程序和结果是否合规,是否具备承接你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审计时间、人员及专业胜任能力,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请中兴华所同时就上述事项提供书面说明。 事务所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9 人,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 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8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
1、是否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及退市风险等情况
2022 年 2 月中旬我所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
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近年重大事项和风险等进行了梳理。
2021 年度绿景控股公司业务大幅增长。绿景控股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
范围包括绿景控股母公司及 8 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2021 年绿景控股公司主要有三家公司开展业务,分别是子公司广州市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物业”)、子公司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益”)、子公司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雅力”),主要业务单位地域分布于广州、深圳和河北。绿景控股全年收入预计 15,000-17,500 万元。
绿景控股公司 2020 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规定,
如绿景控股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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