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现将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17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3)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预
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17年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
保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17年6月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6)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转正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与约定一致。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