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3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流动性管理水平,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不超过30 亿元额度的超短期融资券。路桥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注册及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
2.期限:不超过270天,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3.发行方式:由金融机构承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投资者,包括各类银行、信用社、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5.发行上市:注册后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择机分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流通交易;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7.发行利率:具体由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交易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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