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137名激励对象 1008.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8年2月6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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