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
山东路桥股友
2018-01-09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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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董秘您好!京沪高速改扩建26亿项目公示期是12.7到12.11。按有关要求:15天内招标人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请问:该项目法人是否已履行法定备案职责? 【答】山东路桥: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4日分别发布的《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项目招标中标结果的公告》及公司后续相关公告。¶¶2018-01-10 17: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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