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江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周新波,董事、总会计师王爱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管理部经理裴仁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6,900,319,458.93 15,043,153,551.83 15,043,153,551.83 1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70,375,121.57 3,466,819,825.94 3,466,819,825.94 11.64%
(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622,695,317.10 62.26% 7,862,114,700.34 86.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543,493.83 32.11% 411,480,875.90 65.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8,923,374.97 28.99% 385,808,477.20 57.3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33,589,178.72 320.7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61 32.01% 0.3673 65.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61 32.01% 0.3673 65.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9% 0.70% 11.20% 3.3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
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公司将计提的安全生产
经费在当期损益核算和列报,其余路桥施工类上市公司大多在成本中核算和列报。
为使收入成本更好的配比,计提安全生产费时计入工程施工并随完工进度结转营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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