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5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3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
年 3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7-28)及《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7-30)。
2017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提议增加《关于参与枣菏路项目施工的议案》、《关于参与济泰高速项目施工的议案》、《关于参与巨单高速项目施工的议案》三项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79,439,0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66%。
除增加上述三项临时议案外,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无变动,现对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事项补充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14:0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4月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4月25日15:00-2017年4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7
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17年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参与枣菏路项目施工的议案》
11、《关于参与济泰高速项目施工的议案》
12、《关于参与巨单高速项目施工的议案》
议案4、7、8、10、11、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8、10、11、12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及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投票。
议案9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审议事项详见2017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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