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为山东路桥拨乱反正,证券日报瞧瞧啥叫专业
再别康桥354034628
2017-04-14 09:24:07
  • 点赞
  • 8
  •   ♥  收藏
  • A
    分享到:
治理“铁公鸡”亟需制度规范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东方财富网
  每到年报季,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统计、比较,往往是各类财经媒体所青睐的选题,今年则变得更加火爆。前有中国神华大手笔派发590.72亿元现金分红,后有证监会及高层领导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开表态。这些都让以往A股中“盈利长期不分红”、“高送转式伪分红”逐渐消退,A股利润分配的风向正在向积极健康的方向转变。
  在3月下旬的连续两场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先后表示,沪深两市已经涌现出高比例稳定现金分红公司,已经成为压舱石。证监会将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对有能力却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加强监管,对不分红、少分红并通过高送转坚持的上市公司严查严办。对“铁公鸡”,证监会将通过约谈、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上市公司落实现金分红承诺。
  4月8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公开演讲中表示,从局部看,上市公司不分红而通过股价上涨回报股东是成立的,但这个回报不是上市公司给的,而是溢价转让的收益。从整体上看,如果上市公司不给股东现金分红,对这家公司的股票买卖基本上机会变成一个击鼓传花的投机游戏。对于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的公司,这可能是财务数据造假、内部人控制的信号;证监会对不能放任不管,有相应的强硬措施。
  现金分红严监管早有规定
  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严格要求并不是“运动式监管”,而是早已有成文的法规、规章。2012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写明现金分红安排,具体到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都要一一列明。2013年11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对于上市公司未制定回报计划、未履行必要程序、未详细信息披露、未按规定分红等情形,证监会将采取监管措施并做出相应处罚。
  有媒体援引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诚表示,目前上市公司不按规定进行现金分红,已经有两条约束。一是信息披露限制;二是将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申万宏源分析师林瑾近期在研报中表示,4月初证监会发行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中,针对5家上市公司的反馈意见提到“现金分红”的情况;即“请保荐机构对申请人与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实施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通知》、《指引》规定发表核查意见;说明申请人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林瑾表示,如果定增门槛与现金分红条件挂钩,不排除向现行的其他再融资的现金分红要求看齐的可能性;截至3月中旬,A股中满足这一条件的占比仅占约30%。
  对“铁公鸡”不能一概而论
  监管层话音刚落,媒体就已经整理出一份“铁公鸡概念股”的名单来。有媒体指出,有金杯汽车、*ST紫学、天海投资、中国天楹、*ST东海A、S*ST前锋、通策医疗襄阳轴承浪莎股份、园城黄金等21家上市公司从上市至今一直没有进行过现金分红。另有媒体称,在上市超过10年的上市公司中,有36家公司自上市以来就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也有舆论认为,仅仅以“分不分”这样的二分法来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为“铁公鸡”,容易浮于表面,看待问题有些僵化,难免有失公平。分红越多的公司,就一定是优秀的上市公司么?过去没有分红的公司,是不是“铁公鸡”要做到底?
  以美国股市而言,乔布斯执掌的管苹果公司现金储备富可敌国,一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直到库克接任CEO之后,于2012年宣布未来三年斥资450亿美元用于分红和回购股票,甚至于2013年宣布将该股东回馈计划总额增加到1000亿美元。此外,谷歌和亚马逊还没有实施过现金分红,但它们不是好公司?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认为,只有明明有利润可以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的承诺,但是依然不执行章程条款、坚决不分红的公司,才属于铁公鸡。《公司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在舆论几乎一边倒声讨“铁公鸡”的环境中,一些近年来重组上市的公司会大概率被舆论误伤。例如,媒体称山东路桥(000498)属于自上市以来从未现金分红的公司之一。究其历史,山东路桥前身原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因2005年~2007年连续亏损于2008年5月暂停上市;2012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山东路桥,主营业务变更为路桥施工和养护。尽管公司重组上市后经济效益稳步提升,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截止2016年末公司合并报表中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一项为负值。
  对此,山东路桥在互动易表示,2016年公司净利润4.29亿元,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约3亿元;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剩余利润,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红。值得注意的是,有媒体报道称,山东路桥大股东旗下的另一家A股公司山东高速(600350)上市以来累计分红14次,累计分红额度73亿元,股利支付率达到30.35%。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山东路桥的分红预期。
  用好现金分红
  需要制度化基础
  数据显示,2015年上市公司分红总额6562亿元;2016年共有2031家公司实现了现金分红,总额达到8301亿元;到4月13日午间,1225家A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所涉及的现金分红总额约为7117.9亿元,很有可能超过2016年报季的现金分红水平。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认为,监管层对现金分红严监管,并不是要制约上市公司将经营累计收益用于再投资,而是希望上市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与股民分享发展成果。在设计分红方案时,需要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回报、企业未来发展运营资金需求、市值管理等多个目标中寻求综合效果最优的方案。
  海通证券曾在报告中指出,现金分红的利弊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如果公司正处于高速增长期,那么现金分红会分流公司发展资金,使公司无法完全释放发展潜力,使公司盈利和投资者回报都不能达到最优;但对于低增长或者负增长的极端公司,盈利再投资收益不能高于投资者的机会成本的话,应该把可分配利润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回报股东。
  进一步而言,媒体援引紫金港资本首席研究员陈绍霞等专业人士意见称,如果上市公司有大量资金闲置,可以从制度上要求上市公司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如果没有计划,应该立即分配给股东;此外,还可以从制度上鼓励上市公司季度分红、发放特别股息等,使投资者形成更加稳定的分红预期。
  值得注意是,近期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某些上市公司在盈利年份保持稳健的分红水平,但是在业绩不佳甚至亏损之际,却大手笔对往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大手笔派现。如3月27日盐湖股份披露送转、分红方案后,深交所发布关注函追问:业绩下滑,推高送转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净利润是否存在亏损。有媒体综合专家意见称,对于突击分红,或者分红不稳定的高额现金分红,投资者要引起警惕;需要监管层加强监管力度,对相关公司财务的真实性加强监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