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000498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一、重要声
明........1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
论......2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
况........2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
明........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我们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2.1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0.95%。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2023年新并购的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可暂不纳入本年评价范围内,2024年已列入内控建设计划。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规划管理、预算管理、收入成本及费用管理、采购及支出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投标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及应急管理、信息传递与沟通、全员业绩考核、内部审计、反舞弊。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项目成本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运营资金管理、合同风险管理、投融资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财务报表错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
类型 报的可能性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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