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2015年5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华天酒店资讯
2015-05-20 16:41:22
  • 点赞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5-05-20

  证券代码:000428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华天酒店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15-01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创京和信基金陈峰、东方资管吴广、财富证券何晨、国信证券曾光、华夏基金陈凯南、中信建投刘越男、鹏华基金李慧杰、华泰证券刘洋、长江证券梅昕、西南证券潘红敏、东北证券梁莉、上海瀚叶投资陈希、东方证券吴繁、申银万国张西林、东方证券赵越峰、谦石投资宫俊涛
时间 2015年5月18日
地点 公司5楼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总经理助理刘胜、董秘易欣、财务总监夏建春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1、引进战略投资者能够为公司带来哪些变化。
答: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显著增加,资产负债率将大大降低,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将发生较大改善。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战投华信恒源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在本次认购完成后提出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审批权限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信恒源将有权提名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两名监事候选人,有权向华天酒店董事会推荐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从而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进一步实现多元化,有利于公司引入更加灵活的市场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引进战略投资者经营决策程序、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化。
答:本次认购完成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将有权提名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两名监事候选人,有权向华天酒店董事会推荐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和方式,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监事及高管的选举。本次认购完成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在本次认购完成后提出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审批权限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本次认购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天集团将持有本公司32.48%股份,华信恒源将持有29.44%股份,华天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3、投资者投资的原因,本次投资资金的来源,对公司的未来的期望。公司选择投资者作为投资人的原因。
答: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均来自于合伙人的合法出资(各合伙人的出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投资者之所以对公司投资,主要是积极支持华天酒店现有主营业务发展,为华天酒店大旅游产业链的丰富和完善提供资金、市场及管理支持。认可华天酒店品牌、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及未来发展前景,分享华天酒店未来成长收益。
公司选择此投资者作为投资人,是基于双方对各自的深刻了解以及在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等各方面均能达成共识,且作为民营资本,在公司运作效率方面能给公司带来更为灵活的机制。

4、本次增发进展情况、资金用途。
答: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2月30日公布预案至今,已于2015年2月10日收到湖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之后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报中国证监会后,于2015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受理通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目前预案中的三个用途一是偿还银行贷款,二是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是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募投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

5、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和后续战略演进。
答:近年来中央及地方相继出台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及指导意见后,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作为湖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被列为湖南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企业。而公司作为华天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属全竞争性行业的企业,本身也有向混合所有制方向改革,引入更为灵活的市场机制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公司推出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引入战略投资者,顺应混合所有制改革的……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