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独立董事意见
华天酒店资讯
2014-10-23 19:21: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4-10-24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彭光武、周志宏、晏

艳阳发表以下意见:

一、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补选许长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补选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提名许长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提案尚需在深交所

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延长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延长为浩搏基业提供财务资

助期限,是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浩搏基业业务发展的需要。

根据我们了解浩搏基业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阅读有关材料、询问相关人士,目

前浩搏基业名下资产金方大厦抵押、冻结、查封已基本完成解除,将尽快推动销

售,回款用于归还本次财务资助和补充项目的运作资金。公司已经实际取得浩搏

基业的控制权,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财务资

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除公司关联方华天集团按其对应股权与公司所持股权的相对比例提供财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