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吴伟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伟荣,女,1983 年 6 月出生,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博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华中农业大学讲师,湖北灵星畜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武汉嘉禾会计培训机构培训讲师,武汉靖翔工贸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现任华中农业大学副教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3 次,本人应出席会
议 6 次,均按时出席会议,其中现场参会 1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5 次。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研
读相关议案资料,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在审议议案时,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公正、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3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9 次,本
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均按时参加。
2. 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5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3次,相关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12 日,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3 年 4 月 27 日,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实地考察、书面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持续、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的同时,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听取经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进展主动跟踪,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严格督促落实,并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沟通交流,使我们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我们的疑问及时解答,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运用专业知识,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切实有效的保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1.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第一次见面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就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节点进行沟通。
2. 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工作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3.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第二次
见面会,进一步沟通初审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情况、重大投融资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内控执行情况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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