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9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5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
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7 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7 位。经全体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郑春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发展,同意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按 照 35.597%的 持股比例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合 计为
168,824.47 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杨继林 李齐放 付 鸣
刘信光 赵 阳 郑春美
李 强
2024 年 3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